經文(林后9:6-9 )
【十分之一以外的奉獻原則是什么?】十一是表明感恩的奉獻,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到摩西時被列入律法,成為當納的十一;在新約中耶穌說:該撒的物歸該撒,神的物歸神。意思是我們收入中要交一部分稅,是當歸于該撒政府;收入中的十分之一,是當歸給神。十一之外的奉獻有兩個原則:首先是少種少收,多種多收的原則,這是一個農村夫種地的定律。其次是不要作難,不要勉強的原則,因為神看重的是奉獻的態度。最后是要作個樂意捐獻的人,不只是單單的作十一之外的奉獻。無論是十一奉獻,還是十一之外的樂意奉獻或捐輸,都能承受神的祝福:恩惠多多,凡事充足,仁義存到永遠。
應用:我們當以什么態度作奉獻和捐輸?在奉獻的事上,神看重的不只奉獻金額的多少,而是看重人的態度。十一奉獻要有感恩的心,之外的奉獻要甘心樂意。在完成十一奉獻的同時,要有計劃的操練十一之外的奉獻,借著奉獻的操練成為一個樂意奉獻的人。
禱告:主啊,感謝你借著使徒保羅教導我們關于奉獻的原則,使我們知道當如何的以感恩的心和樂意的心來作奉獻。主啊,是的我們的財寶在那里,我們的心也在那里,借著奉獻積財與天是最保險的理財。主啊,求你興起更多樂意奉獻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