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MSC都被作為一種具有特征性的形態(tài)、表型及功能性質的細胞群體來究,由于沒有找到特異性的表面標志物,對MSC的定義一直備受爭議。MSC強表CD13、CD29、CD105、CD4,弱表達CD106,不表達CD14、CD34、CD11a、CD CD45及HLAⅡ抗原,不表達或低表達HLAI抗原。其中,CD29屬于整合素族,CD105是間充質相關抗原,CDl4是單核巨噬細胞表面標志,CD1a是淋巴細胞能相關抗原-1,CD34和CD45是造血干細胞陽性標記,CD31是內皮細胞特異性抗原標記,而且也不表達或低表達移植免疫排斥相關的表面標志CD80(B7-1)、CD86(B7-2)、CDA40、CD4OL7,表明細胞高表達MSC相關的標志而不表達造血干細胞、內皮細胞特異性抗原及移植排斥相關的細胞表面標志。 Pittenger等1提出的有關hMsC的定義是目前公認的“金標準”,即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可以在體外適宜的刺激下,向骨細胞、脂肪細胞及軟骨細胞分化。

2060年,國際細胞治療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e.llular Therapy,IsCT)確定MSC的鑒定標準為:
①在塑料培養(yǎng)皿內貼壁生長,在含血清的培養(yǎng)基內高度增殖;②表達CD105、CD73、CD90,不表達CD45、CD34、CD4或CDb、CD9a或CD9;
③在體外可以分化為成骨細胞、脂肪細胞、軟骨細胞。

2060年,國際細胞治療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e.llular Therapy,IsCT)確定MSC的鑒定標準為:
①在塑料培養(yǎng)皿內貼壁生長,在含血清的培養(yǎng)基內高度增殖;②表達CD105、CD73、CD90,不表達CD45、CD34、CD4或CDb、CD9a或CD9;
③在體外可以分化為成骨細胞、脂肪細胞、軟骨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