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50491系列標準是歐洲針對住宅和樓宇電子系統(HBES)及樓宇自動化和控制系統(BACS)的電磁兼容性(EMC)要求制定的規范。北京儀綜所電磁兼容檢測中心,可以分別對EN50491-5-1、EN50491-5-2及EN50491-5-3測試項目和要求進行詳細測試,出具CNAS報告、CMA報告,第三方檢測報告。
1. EN50491-5-1:2010《住在和樓宇電子系統(HBES)和樓宇自動化和控制系統(BACS)的一般要求 - 第5-1部分:EMC要求、條件和試驗裝置》
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HBES/BACS設備的電磁兼容性通用要求,涵蓋測試條件和安裝環境。
測試項目與要求
- 靜電放電抗擾度(ESD)
- 測試要求:依據IEC 61000-4-2標準,設備需能承受接觸放電(最高8kV)和空氣放電(最高15kV)的靜電干擾,測試后設備功能不應失效。
- 試驗條件:設備需在典型安裝環境下(如接地配置、線纜布局)進行測試,模擬實際使用場景的抗擾度。
- 輻射發射測試
- 測試要求:測量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電磁輻射,需符合CISPR 22或類似標準限值,確保不對其他設備造成干擾。
- 傳導發射測試
- 測試要求:評估設備通過電源線或信號線傳導的高頻干擾,需滿足EN 55032等標準的限值要求。
- 抗擾度測試(如快速瞬變脈沖群、浪涌)
- 測試要求:包括電快速瞬變脈沖群(EFT/Burst)和浪涌(Surge)測試,分別依據IEC 61000-4-4和IEC 61000-4-5,確保設備在電網波動或雷擊等干擾下正常運行。
2. EN50491-5-2:2010《住宅和樓宇電子系統(HBES)和樓宇自動化和控制系統(BACS)的一般要求 - 第5-2部分:住宅、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使用的HBES/BACS的EMC要求》
適用范圍:針對住宅、商業及輕工業環境中的HBES/BACS設備,規定具體EMC測試要求。
測試項目與要求
- 輻射發射(RE)
- 測試要求:測量設備在30MHz-1GHz頻段內的電磁輻射,需符合EN 55032或CISPR 11的限值,避免干擾廣播、通信等頻段。
- 電壓跌落和中斷抗擾度
- 測試要求:依據EN 50491-5-2條款7.1.5,設備需在電壓短時跌落(如降至70%額定電壓)或完全中斷(最長5秒)時保持功能正常,或安全恢復。
- 工頻磁場抗擾度
- 測試要求:模擬電力設備產生的工頻磁場干擾(如變壓器附近),設備需在磁場強度達30A/m時仍能正常工作。
-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 測試要求:通過注入射頻干擾信號(0.15-80MHz),驗證設備在強電磁環境下的穩定性。
3. EN50491-5-3《住宅和樓宇電子系統(HBES)和樓宇自動化和控制系統(BACS)的一般要求-第5-3 部分:工業環境中使用的HBES/BACS 的電磁兼容要求》
該部分涉及工業環境中HBES/BACS的EMC要求。擴展了以下內容:
- 工業環境電磁兼容要求:
- 可能包含更嚴格的輻射和傳導發射限值,以適應高干擾工業環境。
- 抗擾度測試等級可能更高,如靜電放電達15kV(空氣放電),或脈沖群測試頻率增加。
- 復雜環境下的綜合測試:
- 可能涉及溫度、濕度與電磁干擾的復合測試(參考GB/T 2423系列標準)。
總結與補充說明
- EN50491-5-1 是通用EMC框架,涵蓋基礎測試條件和抗擾度要求;
- EN50491-5-2 針對特定環境(住宅、商業及輕工業)細化測試項目,如電壓跌落和工頻磁場抗擾度;
- EN50491-5-3 為工業環境擴展測試。
測試共性要求:所有測試需在標準實驗室環境下進行,設備需提供電路圖、關鍵零部件清單及安裝說明。
如需進一步獲取EN50491系列標準的測試要求,請與北京儀綜所電磁兼容檢測中心聯系(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測量控制設備及系統實驗室/機械工業測量控制設備及網絡質量檢測中心)。實驗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397號。張工,1391126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