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吳秀波因狀告婚外女友陳昱霖而引起廣大網民的高度關注,關注有三。一、吳秀波到底給了陳昱霖多少錢,是3000萬還是數目更大,或者更小。二、陳昱霖是否索要10億損失費賠償,令吳秀波不勝其擾,從而選擇了對薄公堂。三、在整個事件中,誰是受害方,令人同情?
關于以上三點,在真相未明之前,雙方各執一詞,人們眾說紛紜,有指責吳秀波虛偽者,有指責陳昱霖貪婪者。關注的焦點,基本上集中在錢與情上。有的說,“吳秀波把陳昱霖‘哄騙’回國,設下圈套,無情無義。”有的說,“陳昱霖獅子大張口,欲壑難填,生活十分奢侈,人品不高。”在種種猜測中,誰對誰錯,誰真誰假,分成了兩種觀點,從而陷入了“羅生門”的莫衷一是中。
“羅生門”的說法來源于日本的一部叫《羅生門》的電影,片中,當事人各自站在自身的立場,對同一件事情進行選擇性地描述,從而使真相越來越模糊,迷霧重重,真假莫辨。那么,不少人忽略了哪一點,使吳秀波的“出軌事件”更加模糊了呢?
一、吳秀波本來就是過錯方。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陳昱霖究竟向吳秀波索要了多少賠償,或者吳秀波已經支付了多少,他的錯都無法更改。一個已婚男性,婚外貪歡,本身就是對妻子的背叛,對家庭的極大不負責任。
二、長達七年的婚外情,陳昱霖雖為女性,從常識上推測,很難說兩人不是你情我愿,陳昱霖自然也是無可爭議的有錯方。因為她的行為傷害了一個女性,即吳秀波的妻子及家庭。
兩人在一起時,陳昱霖23歲,吳秀波43歲。從年齡上可見,吳秀波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大叔,是陳昱霖的“父字輩”。一個四字開頭的“父字輩”的男人,要比二十出頭的小姑娘更加成熟和理性才對。因此,在這段忘年的婚外戀中,吳秀波的責任更大,似乎無可爭議。一位網友說,“假設一下,即便是陳昱霖主動追求,做為一個從年齡到生活閱歷都遠大于陳昱霖的吳秀波,他應該理性拒絕,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成熟男人才對。”是不是這樣呢?
那么,人們最重要的是忽略了哪一點呢?忽略了這兩位當事人都是過錯方。忽略了不論雙方如何辯解,這兩人的行為都是荒唐的。至于索賠分手損失費多少,一方已給多少,這已是犯錯之后的蕩漾余波,細枝末節了。把“末節”視作主干,對賠償進行孰對孰非的爭論和站隊,是一個緣木求魚的疏乎吧?
一位網友說,“在生活中,婚內出軌的現象雖然說并不少見。但是,不鮮見也不能把它視之為理所當然去對待,從而用賠償的數目來衡量這件事情的誰對誰錯。事實上,這是大錯之下繼而犯的無數個小錯,這就像一個人走錯了路,其后,至于是走進了小胡同,撞了墻,撞的頭破血流,還是掉進了水溝,污泥滿身,這都是大錯之下的必然結果,就像一個謊言要用無數個謊言來圓一樣,道理相同。錯就是錯,再多的賠償和理由也改變不了這個大錯的事實。”是不是這樣呢?
婚姻講究責任和忠誠,戀愛講究愛和不愛。已婚之人,如果夫妻間已經無愛,結束一段婚姻,重頭再來,雖然痛苦,相對而言,卻是最理性的做法,是對他人傷害最小的做法。否則,什么都想要,一邊吃著碗里的一邊看著鍋里的,想暗度陳倉,一舉兩得,最終,一無所得,焦頭爛額,是難免的結果。同時,這種背叛家庭,“一舉多得”的行為,也是令人十分不齒的。有網友說,“有時候,偽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恨。”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