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遇上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應該讓行,否則,依法處200元罰款,記3分。 然而,同樣是避讓救護車,有的車主被扣6分,復議卻遭拒;有的違章撤銷,交警致歉。這是什么原因?下面給大家具體分析一下。
交警部門對此作出回應:社會車輛避讓救護車,司機可以前行讓出通道,但不能在紅燈狀態下繼續前行通過路口。否則,闖紅燈扣6分罰200元沒得商量。
雖說避讓救護車是義務,或者心急家屬病情跟車,但是也不能借此而去闖紅燈。遇到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記住以下5種正確的讓行方式,以免好心做壞事。
1、遇相對方向來車為急救車,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應當減速觀察。如急救車要左轉彎或借自己所在車道通行,應停車讓急救車先行。
2、同一路段,駕車在急救車前方同向行駛時,如各車道車輛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變道,應減速讓急救車快速通過;如遇各車道排隊緩行或交通擁堵,急救車在后方同一車道時,應當開啟轉向燈向左或向右變道讓行。
3、同一路段只有一條車道,駕車在急救車前方同向行駛時,前方應當加速通過,有條件靠邊停車的應及時靠邊停車讓行。有應急車道的,不得在應急車道上行駛。
4、遇前方路口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同車道內的前車應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駛過停止線后靠右側停下,讓行急救車。
5、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指揮,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以上案例的處罰,大家應該可以理解,畢竟安全無小事。但是這類處罰是否可以酌情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