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 、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作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
2 、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公司”字樣;
3 、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
4 、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注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步驟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 ( 變更 ) 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 ( 委托 ) 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 ( 變更 ) 預先核準申請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 ( 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 ) ,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五步: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
( 一 )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名錄》、、《負責人登記表》、《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3 、《指定(委托)書》 ( 投資人自己辦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 委托 ) 書》 ) ;
4 、《企業秘書 ( 聯系人 ) 登記表》;
5 、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提請注意: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 《承諾書》 。
(二)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后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名錄》、《負責人登記表》、《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 、《指定(委托)書》 ( 投資人自己辦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 委托 ) 書》 ) ;
3 、《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
4 、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登記請您參看《一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變更投資人的姓名或居所: 相應的更改姓名或居所的證明文件。
變更出資方式 (出資方式有個人財產出資和家庭共有財產出資兩種):改變出資方式的文件。
變更經營范圍: 新增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 《承諾書》 。
提請注意: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前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
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
步驟 1 、申請人向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移通知書》;
步驟 2 、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向遷出企業出具《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遷出地檔案管理部門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檔案管理部門;
步驟 3 、遷入地登記機關以電話方式通知企業持《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核駁手續)。
(三)個人獨資企業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 、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清算報告中應載明: (1) 債權債務清理完畢; (2) 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
3 、《指定(委托)書》 ( 投資人自己辦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 委托 ) 書》 ) ;
4 、《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應一并辦理解除投資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 、《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注銷原因注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申請解除投資人×××的警示限制”;
2 、法定驗資、審計機構出具清算審計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事項( 1 )債權、債務清理已清理完畢( 2 )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
3 、《指定(委托)書》;
4 、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個人獨資企業申請備案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 、根據不同的備案事項,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申請刪除經營范圍中后置標注內容的:( 1 )有關專項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2 《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此備案事項僅限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
( 五 ) 其他:
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 1 、《指定 ( 委托 ) 書》 ( 投資人自己辦理的,不必提交 ) ; 2 、投資人簽署的情況說明; 3 、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登載執照掛失作廢聲明的報樣; 4 、《增 ( 減、補 ) 證照申請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 1 、《指定 ( 委托 ) 書》 ( 投資人自己辦理的,不必提交 ) ; 2 、《增 ( 減、補 ) 證照申請表》; 3 、原《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申請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申請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應先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手續,請參看《一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一)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3 、《指定(委托)書》;
4 、加蓋隸屬企業公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 、《企業秘書 ( 聯系人 ) 登記表》;
6 、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 《承諾書》 。
提請注意: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隸屬企業的經營范圍。
(二)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 、《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
3 、《指定(委托)書》;
4 、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變更名稱: ( 1 )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涉及隸屬企業名稱變更的,應提交隸屬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及加蓋隸屬企業公章的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 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登記請您參看《一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 。
變更經營范圍: ( 1 )加蓋企業公章的 《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3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 《承諾書》 。
提請注意: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前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
( 三 ) 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 、《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
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時,應一并辦理解除負責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 、《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注銷原因注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申請解除負責人×××的警示限制”;
2 、投資人簽署的分支機構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及稅款、職工工資完結情況的說明;
3 、《指定(委托)書》;
4 、營業執照正、副本;
( 四 ) 其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 1 、《指定 ( 委托 ) 書》; 2 、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情況說明; 3 、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登載執照掛失作廢聲明的報樣; 4 、《增 ( 減、補 ) 證照申請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 1 、《指定 ( 委托 ) 書》; 2 、《增 ( 減、補 ) 證照申請表》; 3 、原《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